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商业机会
|
企业黄页
|
产品展示
|
技术文献
|
政策法规
|
设计参数
|
塔器学会
企业黄页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新闻资讯
技术文献
产品信息
会员登陆 ->
日本决定扩大节能法适用范围-中华塔器网
■ 本页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0
推荐
日本决定扩大节能法适用范围
来源:
中华塔器网
| 日期: 2007-9-4
日本经济产业省日前决定扩大现行《节约能源法》的适用范围,将连锁便利店的店铺等也列为限制对象,以期提高温室气体减排效率。
据日本《每日新闻》29日报道,根据日本现行的《节约能源法》,年能源消耗量换算成原油超过1500千升的单位,除有义务定期报告能源使用状况外,还必须使能源效率每年提高1%;年能源消耗量换算成原油超过3000千升的单位,必须提交3至5年期的节能计划。
按照上述标准,工厂、医院等规模较大的单位在《节约能源法》适用范围内,而大规模连锁便利店的店铺等被排除在外。《节约能源法》扩大适用范围后,只要24小时连锁便利店等的所有分支机构的能耗总量达到上述标准,那么其所有分支店铺都将成为限制对象。
据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有关部门计划年底之前提出具体措施,并向2008年的国会例会提交《节约能源法》的修正案。
上一篇:
中国石油行业反垄断提速
下一篇:
反垄断法获表决通过 将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
【加入网络收藏夹】
【
打印稿件
】
【关闭】
[
最 新 文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