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商业机会
|
企业黄页
|
产品展示
|
技术文献
|
政策法规
|
设计参数
|
塔器学会
企业黄页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新闻资讯
技术文献
产品信息
会员登陆 ->
发改委严令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中华塔器网
■ 本页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内容
0
推荐
发改委严令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
来源:
中华塔器网
| 日期: 2007-8-23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淘汰落后平板玻璃生产能力工作,目前仍然存在落后平板玻璃生产工艺的省区要加快制订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量化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十一五'期间对规模小、能耗高、质量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平拉工艺等落后的平板玻璃生产线,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坚决予以淘汰。
但一段时间以来平板玻璃行业呈现复苏迹象。兴业证券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2007年1至4月份,平板玻璃产量同比增长15.6%。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淘汰进度。目前仍然存在落后平板玻璃生产工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快制订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量化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落后工作实施方案,与落后产能企业所在县、市政府签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明确拆除时间、目标、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根据'十一五'期间全国要完成淘汰小玻璃3000万重箱以上、2007年要淘汰1200万重箱以上的目标,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量化指标。
上一篇:
七部委出台新政策扶持林业产业发展
下一篇:
出口退税率通知的补充
【查看评论】【发表评论】
【加入网络收藏夹】
【
打印稿件
】
【关闭】
[
最 新 文 章
]